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单位,集团办学各校区,学前教育专业试点学院,高职扩招校外合作单位(各教学点):

为做好我校2021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1〕6号)、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简报和属地政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暑假放假和秋季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2021年7月15日至8月30日放假,8月31日老生注册,9月1日老生上课。

2.教师:2021年7月16日至8月30日放假,8月31日上班。

3.行政后勤人员:2021年7月17日至8月29日放假,8月30日上班;假期有工作安排的部门(单位)按部门(单位)时间安排执行。

4.集团办学各校区、学前教育专业试点学院、高职扩招校外合作单位(各教学点)要按照属地管理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2021年暑假及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高职扩招校外合作单位(各教学点)2021秋季开学时间安排在2021年8月31日至9月5日期间,具体日期由各校外合作单位(教学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并报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办备案。

(二)暑假放假前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精准有序做好师生离校安排。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各二级学院、集团办学各校区结合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了解校区所在地、学生离校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精准有序安排学生放假离校。“一人一档”严格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并要求每名学生到家后及时报告是否平安(具体报告方式由学校或校区统一)。全体师生员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个别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暑假期间,除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封闭封控区域的学生外,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

2.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各部门(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疫情防控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旅游安全和法治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认真落实旅途、居家和校外实习的防控要求,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需履行报备手续。教工离开和返回居住地,在省内的需向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后由各部门统一汇总报人事处备案,离粤出省的需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统一汇总报人事处备案;学生离开和返回居住地,在省内的需向辅导员报备,离粤出省的需提交申请书经辅导员审核、党总支书记审批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报学生处学生科备案。师生员工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严格遵守属地政府防疫要求和健康管理措施,同时,按照返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如核酸检测、疫苗注射、隔离措施等),提前做好返穗、返校时间计划,确保符合返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3.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单位)要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身心健康的苗头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隐患。后勤处、保卫处要在放假前认真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对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和实训室的用电、用水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单位)要督促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在离开办公室、课室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4.统筹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教务处要根据教学形式调整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监考、阅卷和成绩录入等工作。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师生社会实践活动。各部门(单位)须根据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师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师生集体外出实践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对承办公司及人员、车辆要严格审查和把关,要签订合同和购买有关意外伤害保险。

二、加强假期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

(一)严格校门进出管理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暑假期间因公来访的人员及车辆,需由被访部门提前在“校园疫情防控系统”报送保卫处确认备案。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保卫处要严把校门关,严格校园管理,严格做好人员出入校园示证、亮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异常者不得入内。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

(二)严格校园人员管理

暑假期间,教职员工尽量通过信息化方式居家完成学校安排的假期工作任务;需返校工作的,经所在部门(单位)统一安排,报保卫处备案,并做好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以及办公室通风、消毒等防护工作。暑期需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曾离开本省的,再次进校须报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留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因工作需要常驻或暂时到学校开展工作的人员,如: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物业外包公司派驻学校工作人员、食堂承包企业人员及食堂外来物资运送人员等,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前向保卫处备案审核,未经保卫处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加强校园治安巡查

保卫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暑假期间学校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校园巡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严防盗窃、捣乱、破坏活动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继续实施校园网格化管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实行分校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粤外艺职院〔2020〕69号)要求,继续落实对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实训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对假期期间不开放的场所须关好门窗、张贴封条,确保各类场所安全。根据需要开放的场所,须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及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

(五)加强师生健康监测与教育管理

1.各部门(单位)在暑假期间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师生的联系,动态掌握本部门(单位)师生在暑假期间的行程、去向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每日一报”制度,每天11:00前在“每日一报”工作群上上报本部门(单位)师生健康状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各部门(单位)要告知每位师生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并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告知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学生报告辅导员,辅导员上报党总支书记并报学生处学生科)。如有发现或报告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信息情况应立即(半小时内)报告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学生报告辅导员,辅导员上报党总支书记并报学生处学生科),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到师生报告后即刻报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2.各部门(单位)要及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向师生发送疫情防控知识、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加强健康教育,强化师生在手卫生、一米线、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和佩戴口罩等方面的健康防护意识,引导师生做好假期个人防护,做到健康饮食、合理作息、加强锻炼,提升自身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集、少流动。

3.后勤处会同人事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学生处会同各二级学院要对留校、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部门(单位)要了解和掌握师生出入境情况,继续执行疫情信息及外籍、港澳台师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入境返校师生情况、学生在校、实习情况和发热等健康状况统计表应及时按照原定要求和途径上报。

(六)加强网络舆情监控

党委宣传部、现教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络日常维护和网站日常信息监管工作,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切实维护校园网络安全。

(七)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学校暑假期间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宣部、后勤处/保卫处、现教中心等部门安排人员假期常规工作值班;保卫处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要突发事件要即时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三、提早谋划好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

(一)及早组织制定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

学生处会同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按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研判、及早谋划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在8月20日前制定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安排工作。

(二)及早组织做好秋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教务处会同各教学单位研究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在7月15日前制定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组织总体方案。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课程均应做好线上线下教学“两手准备”,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模式,教师均应建设线上资源,且与线下教学进度保持一致。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准备授课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做好教师队伍配备工作,保障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及早组织做好师生返校前健康排查等工作

秋季开学师生员工返校前,各部门(单位)须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原则,全方位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教工在8月29日前完成、学生在8月3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信息材料报人事处(教工)、学生处(学生)、后勤处(外包服务人员/校企合作外单位驻校人员)审核,确保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以及传染病急性期的师生员工按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

(四)及早完成设施设备检修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勤处/保卫处、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处、现教中心、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要提前组织对所辖的各类教室、实训室、宿舍、体育场馆、图书馆、校园供水供电、食堂、电梯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教学、生活、行政办公需要;后勤处/保卫处要提前组织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组织督促物业公司对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消杀、卫生清洁,保持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后勤处要做好洗手液、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储备。

特此通知。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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