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报2021年暑假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暑假专项工作津贴核计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段

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29日。

二、报送要求

填写附件2《2021年暑假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按附件要求分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请于2021年10月第二个工作日前将以下材料随9月出勤情况记录表一同提交信息服务平台,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计发专项津贴。

包括:

(1)附件1 电子版(扫描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附件2电子版(扫描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附件2电子版(excel可编辑版);

(报送流程:由各部门、单位考勤员于10月第2个工作日前登陆校园网主页→数字广外艺→信息服务平台→事务管理→人事管理→考勤情况填报(上传附件),即可进行业务操作。)

三、注意事项

(一)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部门核报工作津贴总额不得超出预报经费预算,未提前预报暑假专项工作情况的,不得发放暑假专项工作津贴。

(二)各二级单位需严格控制专项工作津贴发放,据实填报,严格审核。


附件1关于报送2021年暑假专项工作统计情况的说明

附件2 XXX(学院/部门)2021年暑假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6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21年教师节庆祝大会暨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纪律教育学习月推进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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