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暑假专项工作津贴核计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段
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29日。
二、报送要求
填写附件2《2021年暑假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按附件要求分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请于2021年10月第二个工作日前将以下材料随9月出勤情况记录表一同提交信息服务平台,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计发专项津贴。
包括:
(1)附件1 电子版(扫描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附件2电子版(扫描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附件2电子版(excel可编辑版);
(报送流程:由各部门、单位考勤员于10月第2个工作日前登陆校园网主页→数字广外艺→信息服务平台→事务管理→人事管理→考勤情况填报(上传附件),即可进行业务操作。)
三、注意事项
(一)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部门核报工作津贴总额不得超出预报经费预算,未提前预报暑假专项工作情况的,不得发放暑假专项工作津贴。
(二)各二级单位需严格控制专项工作津贴发放,据实填报,严格审核。
附件1关于报送2021年暑假专项工作统计情况的说明
附件2 XXX(学院/部门)2021年暑假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