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转岗配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集团办学各校区:

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督促配齐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应在2021年底前按照师生比1:350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1:200配齐专职辅导员。

根据学校专题党委会议纪要(2021年第15期专题)精神:同意按照教育部关于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咨询员的配备要求,配齐配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原三所中职学校符合岗位条件的教职工中择优调配。

为落实该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岗对象

原则上原三所中职学校符合岗位条件的教职工。

二、转岗岗位及条件

(一)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数:8人)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哲学、历史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已经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或相关学科职称者不受限);

3.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40周岁以内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3年内必须攻读硕士学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数:26人)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专业不限;

3.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专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岗位数:1人)

1.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2.心理学相关专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转岗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原中职学校教职工,向所属校区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转岗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属校区人事科。(完成时间:11月10日前)

(二)所属校区人事科汇总报名情况,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完成时间:11月11日前)

(三)各校区人事科将初审符合条件教职工的申请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汇总审核。

如符合专职思政课教师条件人数大于缺口岗位数,参照《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非教师编制人员转为专任教师暂行规定》(粤外艺职院〔2008〕311号)中试讲的程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试讲,按试讲分数高低确定拟转岗名单;

如符合专职辅导员或专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条件人数大于缺口岗位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拟转岗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提出拟转岗名单,报学校批准。

附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转岗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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