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寒假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统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寒假专项工作情况
请各部门、单位做好2022年寒假专项工作计划安排,填写附件1《寒假专项工作预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后,将扫描件(或提供OA事前审批表单)于2022年1月17日前发至邮箱chennuan@gtcfla.net。
二、核报寒假专项工作情况
1.统计时间段:2022年1月15日-2022年2月20日。
2.填写附件2《2022年寒假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按附件要求分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请于2022年3月第二个工作日前将以下材料随2月出勤情况记录表一同提交信息服务平台,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计发专项工作津贴(原中职校区人员按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计发)。
包括:
(1)附件2电子版(excel可编辑版);
(2)附件2电子版(扫描版-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附件3公示材料扫描版。
(报送流程:由各部门、单位考勤员于3月第2个工作日前登陆校园网主页→数字广外艺→信息服务平台→事务管理→人事管理→考勤情况填报(上传附件),即可进行业务操作。)
3.各部门、单位需严格控制专项工作津贴发放,据实填报,严格审核。
附件:1. 2022年寒假专项工作预报表
2.XXX(学院/部门)2022年寒假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3.关于报送2022年寒假专项工作统计情况的说明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