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安排,现就组织推荐全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至多可推荐优秀案例1项。
二、评选范围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部门单位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具有原创性、示范性、典型性、创新性的优秀案例。
三、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
2.坚持科学效果导向,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申报案例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不在参评范围内。
四、相关要求
1.案例体例包括四部分:基本情况,简要优秀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着重介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主要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等;工作启迪,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
2.每个案例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格式要求规范统一(见附件2),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须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做好图片说明,有摄影者请标注清楚。
3.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对照条件组织推荐,并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于3月24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表(附件1)、案例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组织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李东升;邮箱:xcb@gtcfla.net。
附件:
1.广东基层思想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
2.申报材料格式
组织宣传统战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