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3年博士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专项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2.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2.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并推荐,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说明》(附件4)。

3.人力资源部协同相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资格。

4.学校审定推荐人选。

5.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1.二级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推荐报考人员的审核把关,不得自行放宽条件,严禁弄虚作假。

2.二级单位应优先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相关人员报考。

3.专职辅导员录取后,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4.请推荐单位于2月23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suhang@gtcfla.edu.cn,纸质版提交至五山校区行政楼8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清单如下:

(1)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供word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照片”栏需要贴一寸证件照);

(2)承诺书(纸质版和pdf版);

(3)专家推荐信(纸质版和pdf版);

(4)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说明(纸质版和pdf版)。

联系人:苏杭,020-38458749/15603002719。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报考资格审查表

3.承诺书

4.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说明(模板)

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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