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至多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

二、评选范围

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专、兼职干部。

近3年内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类型表彰的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高尚、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受到干部群众广泛好评。

2.理论水平扎实。坚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工类学习培训。重视理论研究,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参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类主题宣讲。积极支持和参加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近年来有研究成果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以上会议、刊物上推介、刊发。

3.工作能力突出。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有效地解决干部群众思想困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获得各种荣誉称号中起到重要作用,本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建树并获得荣誉称号。

4.创新精神良好。紧密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不断在实践中形成创新成果和经验,相关经验做法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以上有关会议、刊物上宣传推介、刊发。

四、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对照条件组织推荐,并做好申报材料的把关。格式要求详见《申报材料格式》(附件1)。并于2月21日上午10:00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2.3000字详细先进事迹材料;

3.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说明(附件3);

4.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此份材料可2月24日前提交)。

联系人:李东升;邮箱:xcb@gtcfla.net。

附件:1.申报材料格式

   2.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说明(模板)

组织宣传统战部、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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