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各二级分工会:

现将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粤教工〔2023〕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五一劳动奖包括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工人先锋号。其中,省五一劳动奖状(以下简称奖状)授予在我省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省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的先进职工;省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现役军人及外国人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省总工会分配给省教科文卫工会7个省五一劳动奖章表彰名额,我校可向省教科文卫工会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请查看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粤工办〔2023〕9号)(附件2)

四、推荐程序

1.由各基层党组织向相应的分工会进行推荐。

2.二级分工会组织审核。每个分工会最多可向学校工会提交1名推荐人选。

3.学校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推荐材料。

4.组织、纪检部门对推荐对象提出意见。

5.提交教代会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6.公示。

7.材料上报省教科文卫工会。

五、申报材料要求

二级分工会需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于3月2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电子邮箱guoby@gtcfla.net,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材料(附件3)

2.相关荣誉证书(或决定)

3.会会议纪要(附件4)

4.初审汇总表(附件5)

联系人:郭博懿;联系电话:13632240326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2.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3.事迹材料模板

   4.会议纪要模板

   5.初审汇总表

学校工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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